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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汽车与交通学院大精仪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二批)的通知

为推进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将大精仪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二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77-202371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902195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76

 汽交学院大精仪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二批)202306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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