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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师资(人才)引进流程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院“十四五”规划,加快组建一流教师队伍。根据学校人才引进、青年教师引进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师资(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资(人才)引进工作原则

1. 坚持以学院发展规划为前提,领导挂帅,全面发力,精准施策,精准进人。

2. 坚持畅通信息,主动出击,鼓励团队推荐人才。

3. 坚持团队负责制,关注录用人员的可持续发展。

4. 坚持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持续优化师资结构。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海内外优秀博士或者博士后人员及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  聘用条件及岗位设置

第四条 聘用条件

1. 思政水平及师德师风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 身心条件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 年龄条件

1)“斛兵学者”Ⅱ类岗位,新引进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斛兵学者”Ⅲ-Ⅳ类岗位,新引进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黄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放宽。

4)“黄山学者”优秀青年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放宽。

5)“黄山学者”学术骨干、青年教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师资博士后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4. 重点考察

1)已取得的学术成绩和学术贡献。

2)未来发展和科研创新潜力。

3)学科发展需求和学科方向的契合度。

4)专业师生比、学缘结构和科研团队人员进出情况。

第五条 岗位设置

1. “斛兵学者”Ⅰ-Ⅳ类岗位;“黄山学者”特聘教授、优秀学者、学术骨干岗位;青年教师岗位,师资博士后岗位;实验教师岗位。

2. 协议制人才岗位,调入人才岗位。

第三章  聘用程序及考核办法

第六条 聘用程序

根据应聘情况,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人事工作会议,引进黄山学者学术骨干岗位以上人才可以临时开会。

聘用具体程序工作流程:

1. 个人申请。应聘者根据发布的人才招聘信息,按照要求准备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中应包括个人简历、审批表、同行专家推荐信和相关证明材料。

2. 系所考察。系(所)和科研团队审核应聘者材料,撰写系所及团队引进建议表,综合考虑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研究决定上报学院的拟面试人选。

3. 学院意见。学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人事秘书汇报应聘整体情况,相关系(所)做具体汇报。经党政联席会重点考察应聘者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学科需求和学科方向契合度等,研究决定面试名单。

4. 学委会评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负责联系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面试小组。依据考核办法,对面试名单中的应聘人员进行全方面严格考察,票决形成建议拟聘人员。人事秘书负责师资引进的心理测试。

5. 学校审批。学院召开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名单,人事秘书整理并提交拟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至学校人事处。

第七条 考核办法

1. 学院成立面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系(所)负责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列席。

2. 面试小组审核应聘材料(师资引进审批表、人才引进审批表、学位学历、论文专利获奖、推荐信、政审材料等),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职业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评议。

3. 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汇报个人学习、科研、工作等情况,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小组提问不超过15分钟。

4. 应聘人员可将已投稿并返修的论文作为发展潜力的支撑材料,需提供投稿论文的全文和论文函评意见,如为紧缺且有潜力人才,写入人事汇报PPT。

5. 系所负责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列席会议,阐明师资或人才引进理由。

6. 面试结束后,学术委员逐一阐明针对面试人选的评价,不记名投票表决是否建议为拟聘人员。系所负责人或者团队负责人不参与投票。只有赞成票数达到面试小组成员的2/3时,才符合同意推荐条件。

7. 面试小组针对建议拟聘人选,确定聘用方式和岗位等级,以及条件建设费额度等。

第四章    

第八条  本办法由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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