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合工大学函〔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申报材料审核、公开组织答辩、综合成绩评定等环节,现公示拟推荐人选,详见附件。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给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
屯溪路校区格物楼311(东)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王老师(0551-62902973)
屯溪路校区格物楼311(西)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安老师(0551-62902970)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