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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再次催缴研究生培养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院再次催缴研究生培养费。http://pyb.hfut.edu.cn/2018/0612/c1707a165737/page.htm本次缴纳范围为2014级硕士生(一届)、2013至2016级博士生(四届),已发放过培养费的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财务平台→项目查询栏目,提供发放记录(参考样表附件3),学校将做相应抵扣。关于附件1和附件2,院里已有存留文档,请老师们填写通知链接里的附件3《已发放培养费记录参考样表》,并于6月30号,以系所为单位汇总发附件3至邮箱26030248@qq.com,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老师们在附件3的填写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0551-62901225,吴老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国际会议、组织、刊物、全国学会任职教师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到期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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