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院再次催缴研究生培养费。http://pyb.hfut.edu.cn/2018/0612/c1707a165737/page.htm本次缴纳范围为2014级硕士生(一届)、2013至2016级博士生(四届),已发放过培养费的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财务平台→项目查询栏目,提供发放记录(参考样表附件3),学校将做相应抵扣。关于附件1和附件2,院里已有存留文档,请老师们填写通知链接里的附件3《已发放培养费记录参考样表》,并于6月30号,以系所为单位汇总发附件3至邮箱26030248@qq.com,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老师们在附件3的填写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0551-62901225,吴老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