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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生、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各系所、各博导、相关博士生、硕博生:

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培养办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考核对象

2014级全体博士生、硕博生,2014级以前延期参加考核的博士、硕博

二、 考核要求

1.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由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专家组负责考核工作。

2.中期资格综合考核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PPT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所占比例不低于50%。PPT结合开题报告进行(陈述15分钟),PPT需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学习与科研总体情况;②已开展的学位论文工作;③创新点与预期科研成果;④下一步工作计划。

3.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考核结束后,所有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试题答卷、PPT汇报记录等内容,连同《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存档。学院将考核结果排序报研究生院备查。

三、考核流程:

5月18日以前,学生本人按照模块使用说明要求提交个人小结。

5月20日以前,由导师登录系统,提交导师评语、系所意见(请学生本人提交个人小结后提醒导师)。

5月22日下午3:00-5:00,专业综合笔试,地点:格物楼415教室。

5月24日下午3:30,PPT汇报专家考核地点:格物楼419。

四、考核结果:

1.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半年后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

2.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予以分流,即延期毕业、退学或由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

3.中期考核后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其享受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本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为新政策施行后的首次,学院将恪守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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