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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220.178.98.52/zrkxjj/2013sbtz.asp),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学校已将申报通知下发至各相关学院,采取各学院限额推荐的工作机制,强化学院的自主权和责任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申报限额,认真做好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与学院联系,原则上教授不予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青年项目资助对象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面上项目资助对象是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者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十二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请各学院和申请者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自行下载《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阅研,对照条件推荐申报,严格把关,曾在国家基金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7月18日-7月20日16时之前将包括推荐名单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模版见附件3)交至科技服务中心(学术会议中心1楼,2901925),推荐函电子版发至:kyk@hfut.edu.cn

2、经学校审核后,通知拟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218.22.27.67/Ahzrjj/index.action/)注册申请人信息,自动获得限额内的申报帐号和密码,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并于8月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学校将于8月6日17时前完成网上确认申请书。

3、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项目,请申请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8个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各学院,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于2012年8月8日16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交至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学术会议中心312室)。

4、集中受理安排: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与地点:

推荐函:7月18日-7月20日16时,科技服务中心

申请书(含附件):7月23-7月26日,8月6日-8月8日16时,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岳峰 电话:2901115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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