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05号)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入学满一年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包括硕转博学生),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二、评选指标
“三好学生”按不超过应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评定;“优秀三好学生”按不超过应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评定,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按不超过应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评定。
三、评选条件
符合评选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研究生,综合成绩应位于于前40%,本人至少受到1项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不含学业奖学金);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综合成绩应位于于前40%,工作年限需满一年,本人或本人所负责的集体至少受到1项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不含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25日前,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以下在线收集表。
2025-202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UmRKTGpkYWNVTnVh?tab=BB08J2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助工作评审小组结合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初评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审定。10月16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奖励。对获得“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个人,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纪念品,并将相关荣誉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并做好相应的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精心组织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研究生如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参评资格。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三)优中选优,培育典范。各学院要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目标,做到“优中选优”。注重研究生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树,挖掘和宣传优秀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果,激励全校研究生见贤思齐、追求卓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2日